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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齐鲁银行事件”并非孤例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5日 10: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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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多年货币超发背景下,商业银行过惯了“宽松”日子。一旦银根收紧,市场流动性偏紧,立马“原形毕露”,立马出现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均超红线的情况。

  去年12月31日,新华社报道称,济南公安机关近日宣布查获一起伪造金融票证骗取资金案件,涉及济南当地多家金融机构。

  随着调查的深入,日前引起警方介入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齐鲁银行”)遭遇高额骗贷一案,其风险早在2010年年初就已露出痕迹。

  上月28日,坊间盛传齐鲁银行亏损60亿,加上其他总计亏损过百亿。60亿相当于齐鲁银行2009年全年4.88亿净利润的12倍多,而当年该行不良贷款合计才7.04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1.99%。后来又传多家银行被牵扯其中。由于这些信息都没有得到证实,使得齐鲁银行事件更为扑朔迷离。

  新华社的报道表明,“伪造金融票证骗取资金案件、涉及济南多家金融机构”这两个事实是存在的。因此无论最终司法部门查处结果如何,涉及金额多大,涉及银行有多少,这起“久违了”的伪造金融票证骗取资金案都给我们带来一些反思和警示。

  客观地说,这么多年在大型商业银行的改革上确实取得了一些成绩,对大型商业银行的监管也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对于早期的股份制银行、区域性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的监管仍有漏洞。其根源在于这些银行受地方政府管理,监管部门只是业务上的监管,因此监管难以到位。实际上不仅齐鲁银行,全国中小型特别是地方性金融机构,很多都存在类似的问题。

  在多年货币超发背景下,商业银行过惯了“宽松”日子。一旦银根收紧,市场流动性偏紧,立马“原形毕露”,立马出现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均超红线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只好采取恶性竞争、票据抵押等手段吸收存款。而这种吸收存款的手段必须由客户包括企业财务会计人员配合,银行内部人员不可能完成整个操作。这就给了伪造金融票证骗取资金者以可乘之机。此前,轰动全国的哈尔滨中行高山盗取10亿资金案件就是利用揽存款之机得逞的。

  另一点需要思考的是,当前有一个不好的现象是,对金融风险、对银行经济案件以及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纸里包火”的做法。结果是把小问题酿成了大问题,把小风险酿成了大风险。以齐鲁银行事件为例,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早有预警和提示,结果是人员被换,最终酿成大案。正确的做法是,处理类似事情时应公开消息,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一方面锻炼了商业银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另一方面又能把风险消灭在萌芽和初期,再一方面也能使得民众及时了解真实情况,避免被谣言所惑。

  □常亮(河南 银行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