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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开展整治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5日 10: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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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裴睿)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套取、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根据《成都市查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规定》,今日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市卫生、医管、药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违规、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是否存在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对出入院指针的把握情况;是否按规定查验身份证明和社会保险卡导致他人冒名顶替、挂床住院;有无采取虚记费用、串换药品或诊疗项目、伪造证明或凭据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有无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药项目变通记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行为;有无为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特殊疾病的行为;有无利用门诊特殊疾病的患者超量购药、搭车开药、从中牟利的行为;有无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流失的其他行为。

  二是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是否存在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包括:有无违反药品价格政策,弄虚作假,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有无为参保人员套取个人账户现金的行为;有无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外的其他费用的行为;有无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1年1月5日起至2011年3月底结束。根据要求,在检查中要结合以前年度稽核、检查情况,近期就诊、住院和费用支出异常情况,群众举报线索等,明确检查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发现存在的问题,确保检查的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并及时追回基金;对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