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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必须斩断利益集团的政治链条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5日 14:3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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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评论员

  昨天,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对《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两规定答问时表示,将成立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价格垄断行为的监管力度。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出现,将是反垄断事业一个里程碑式的成就,这意味着,对垄断行为的反制将不再是理论上的反制,而切切实实地摆到了行动中来。

  但是,如果不斩断垄断利益集团的政治链条,反垄断执法机构将可能被扭曲化、被公关化,变成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甚至于变成伤害竞争对手的利器。如此说来,是因为中国到底还是一个政治型社会,上级部门或领导的指令对于行政机构来说,不可能不执行,不可能总是抵制。从机构性质上来看,反垄断执法机构仍然是一个具备行政编制的行政单位,因而此机构并非是独立运行,而要接受发改委系统的领导。举一个典型案例,如果中石油、中石化进行价格垄断,而恰恰这个垄断型价格是由发改委价格司批准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还能够儿子监督老子、下级给上级难堪吗?

  其实应当思索的是,为什么垄断利益集团总让人感觉外界对其监督不力,为什么他们总是赢家?真正的命脉在于他们的政治动员能力和政治谈判能力。我国现有的垄断利益集团大多是行业性垄断,是国有企业,虽然很多地方不再给予国有企业行政待遇,但这种行政级别事实上仍然是存在的,否则,一些大型国有企业领导人不可能突然变身为某部部长、某省省长。在垄断性国企具备行政级别的状况下,他们便拥有了远超他人的政治公关能力。一方面,他们有行政级别,比如某国企享受厅级待遇,那么他们便能在行政的层面上调动诸多厅局级资源乃至部级行政资源;另一方面,他们又有庞大的资金做拥趸,而且这些资金属于“公家”的资金,用起来大方,既可用公家的钱做公家的事,还能够积累私人的政治人脉。如此,垄断利益集团便能够在立法时进行有力的院外游说,使人大和政府通过的相关法律及规定能够最大程度地符合垄断国企的利益。

  对于垄断利益集团的认知必须上升到政治层面。无论是垄断国企还是垄断民企,他们在面对政策走向变化时,必然会想方设法进行政治公关,因为只要中国仍然存在“不找市场找市长”的机遇,那么经济人理性会告诉经营者,一定是优先找市长,寻求政治资源,以求获得更多的资源分配。当然,垄断民企目前还较少,他们通常扮演的是垄断国企之下的“小媳妇”角色,是受气者。但令人担心的是,一旦反垄断执法专门机构被垄断国企进行强有力的政治公关,这个反垄断机构变成垄断国企伤害民营企业的利剑,并非没有可能。要想避免这种可能,便应当使反垄断执法机构具备较强的独立性,不至于被垄断利益集团一动用政治公关机制便“歇菜”。

  由政治来决定资源分配,对于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来说,从来都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斩断垄断利益集团的利益链条,并不简单,非但不简单,还会遭遇重重的阻碍。不得不承认,我们离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还有很长一段路需要走,由市场来主导资源分配的时代还需要加倍的努力。但不管怎样,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出现都是市场经济的一大胜利,有了这样来维护基本市场运行规则的胜利,市场经济的明天才可能变得更美好,对于反市场力量的遏制才能多一些可能。

  忧思,仅仅是为了更多一点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