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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文强调推进保障房建设实现住有所居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6日 05: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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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

  题: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 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记者 杜宇

  2010年全国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590万套,基本建成370万套,超额完成年初国务院部署的任务。在建设任务重、自然灾害多的情况下,取得这一成绩实属不易。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达1000万套,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又一重大举措,意义重大。

  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我国解决了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越来越多的群众切实改善了住房条件,实现了自己的安居梦。

  这是住房保障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的五年。“十一五”的第二年,即2007年全国就安排廉租住房资金77亿元,超过历年累计安排资金的总和。2008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当年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81.9亿元,2009年保障性住房支出达到550.56亿元,这一年,中央还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补助力度,2010年又安排住房保障支出992.58亿元。资金的不断投入,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动力。

  这是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五年。2007年8月,国务院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做出了全面部署后,全国所有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地级以上城市对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更是勾勒出中国住房政策路线图,随后,《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出台,提出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住房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不仅体现在出台新的政策,而且还针对新问题及时出台新措施。不断完善的制度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是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的五年。不仅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还有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也同样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阳光。一些地方还探索农民工的住房保障。2010年,国家有关部委又出台了指导意见,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弥补了长期以来“夹心层”住房政策缺位,是解决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有力举措。

  尽管住房保障取得重大进展,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距离百姓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特别是在当前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加剧。与此同时,保障性住房建设还存在一些制约其发展的突出问题,如引入社会资金的做法没有普遍推广,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的住房建设长期融资渠道。相关土地供应、税费优惠政策尚不明确。

  要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就要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保障性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并给予税收优惠。

  要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还需要政府提高管理效率,特别是要在准入、分配、退出以及后续物业管理方面,各地政府要认真研究,制订符合实际的办法。

  要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就要严格落实“问责制”。群众更为关心的是,哪些地方政府落实政策不到位,其中是不是有违纪违规行为。对于那些挪用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自行降低廉租房保障金提取比例、向不符合条件家庭分配廉租房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将问责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人们有理由期待,随着我国住房保障建设的不断推进,百姓住有所居的梦想将从一份份文件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