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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线试水股指期货 阳光私募将迎对冲元年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6日 09: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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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2月至今,中金所股指期货的累计开户数已逾6万,其中机构客户接近1000户,但是近千家的机构客户中仍乏见阳光私募的身影。

  “由于银监会尚未出台信托参与股指期货的指引意见,因此阳光私募的信托账户一直无法向中金所申请开户交易股指期货,这对于自比于中国‘对冲基金’的国内阳光私募而言,真是一种讽刺。”一位证券私募界人士不久之前曾向记者“吐苦水”道。

  这种情形或许很快就会改变。

  此前有消息称,目前银监会正在起草信托产品参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政策,预计今年初阳光私募信托产品将能够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我听说在去年10月份,银监会就已向几家信托公司对此事征求过意见,相信指引会很快出来。”深圳的一家阳光私募老总向记者透露道。

  而一家北京的信托公司董秘告诉记者,近期公司确实正在加速关于信托参与期货市场的研究,但内容并不方便透露。

  对于立志于成为本土对冲基金的国内阳光私募而言,2011年或许才是对冲元年。

  信托产品备战

  自从去年四月下旬证监会接连下发券商、公募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指引以来,机构“入场券”的焦点便集中在阳光私募的身上。

  “国内的阳光私募都立志于成为中国的‘对冲基金’,有了股指期货这一做空工具显然能将这一梦想成真。”上述证券私募界人士向记者表示,“而且相对于其他资产管理机构,阳光私募无论在操作灵活性和私密程度上都与国外的对冲基金类似,当前只是缺乏做空工具。”

  事实上,去年四月中旬股指期货上市后不久,即有几家国内阳光私募基金设计了几款与股指期货相关的产品,且多在产品说明中注明“可参与股指期货”。但由于监管层迟迟未出台信托产品参与股指期货的指引,这些与股指期货相关的信托产品要么宣告流产、要么不得不修改“可参与股指期货”条款,成为普通的信托私募产品。

  据记者了解,这些已被夭折的信托期指产品大多分为两类:一种是套保类产品,即在合同中规定,当大盘开始系统性下跌时,阳光私募基金经理可以通过做空期指对现货进行套期保值,这与公募基金参与期指的相关规定类似;

  另一种则是套利类产品,这类产品既包括出现价差时买入现货或期指,同时卖出期指或现货,在价差收敛时的获得确定收益的期现套利,也有所谓的阿尔法套利,即通过做空股指期货,而买入跑赢大盘的现货(包括一揽子股票或ETF指数基金),通过获得超额收益而获利。

  “但由于信托产品参与期指市场的相关指引迟迟未能出台,套利类信托产品只能宣告流产;而对于套保类产品,我们不得不去掉‘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的条款。”一位深圳的阳光私募人士向记者表示。

  尽管如此,阳光私募对于股指期货的强烈兴趣始终无法割舍。

  “很多阳光私募都在运作股指期货,但是拿的是自己的钱而非客户。”私募排排网研究员杨志为告诉记者,“深圳不少大的阳光私募对股指期货都很重视,都在抓紧研究之中,因为股指期货早晚会对他们开放。”

  而一位上海的期货公司机构客户负责人告诉记者,上海的一些阳光私募也在股指期货上市后参与了交易,“他们也是自营的钱,但每家拿出的资金都有限,大多在50万到100万的规模,甚至有20、30万的。其中有家名气很响的私募亏了点钱后就不做了,虽然他们熟稔资本市场,但股指期货对于大多数阳光私募都是一项新课题。”

  阳光私募曲线进入

  此前有媒体报道,目前市场上已有阳光私募借助类公募专户理财的方式曲线参与股指期货,进行套保和套利。

  而记者调查获悉,所谓的“类公募专户理财”,事实上就是在商品期货上盛行已久的“账户专项管理”。

  “这样的代客理财都是一对一的,由客户申请期货账户,然后将账户与资金交给私募管理人操作,有些事前私募和客户会签好协议,约好怎么业绩提成、风险管控,有些则不签。”杨志为向记者表示。

  由于账户中的资金都来自于一个客户而非数个,与集合理财相比,账户专项管理规避了“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但由于这一模式并无法律明文规定,仍处于“灰色地带”。

  “这样做的阳光私募在深圳有,但很少,一般大的私募都不太敢这么做,即使做了,也不会向外公开透露。”杨志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