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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基本药物将实施 社区医院药品费半年降15%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7日 07: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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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记者 李祎 通讯员 宋国梵

  “上半年内,上海的《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将正式推出实施,进入全市23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688种药品将全部实行‘零差率’并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届时,市民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医药费用支出至少比以往下降15%以上,医疗负担明显减轻。”这是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于昨天向媒体通报今年本市医改工作时发布的消息。

  据徐建光介绍,《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实施后,市民医疗负担将明显减轻。

  首先,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今后进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688种药品全部取消15%的加成费用,病人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医院不再多赚病人一分钱药费,药品进院多少钱,给病人也是多少钱,至少比2010年的药品费用降低15%,市民看病负担可大大减轻。

  其次,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内的药品全部实行公开招标。进入药物目录制度内的688种药品的招标,将严格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即哪个药的性价比最好,哪个药就中标率高,换句话来说,同类品种,同等质量的药品价格越低,就中标率高,药品价格将大大降低。

  业内专家指出,此举措出台后,市民药费至少减少15%,个别药价下降幅度最高可能达25%~50%。

  第三,市民用药保障水平依然不低,品种为688种,居全国各省市之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部分)》(2009版)共307种(包括205种西药、102种中成药)及颁布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本市制定的《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目录》(2010版),根据上海经济发展水平和市民用药习惯,增加了381种基本药物,包括236种西药、145种中成药,涵盖了抗微生物药、解热镇痛药、心血管系统药、呼吸系统药、消化系统药、激素及影响内分泌药、维生素矿物质类药、血液系统药等24类药品。

  原来95%以上的用药都包含在目录范围中,完全可以确保广大市民的基本用药。确因病情需要,患者还可以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出的处方购药,市民完全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