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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0日 05: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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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有望一季度开征。

  证券时报记者 肖波  市场讨论得沸沸扬扬的房产税扩征终于有了眉目。昨日召开的重庆市“两会”传来消息,重庆市政府将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据悉,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重庆市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称,重庆将通过加强土地供应、税收约束等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结构合理、供求平衡、秩序规范。“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这意味着此前讨论一年多之久的房产税政策将正式登上房地产调控的舞台。种种消息表明,重庆和上海将是率先开展商品房房产税试点的两个城市。

  房产税并不是一个新征税种。1986年,国务院发布实施《房产税暂行条例》,对经营性房产征收房产税,而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此次重庆市率先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即是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将高档商品房列为征税对象。

  房产税作为财产税,它的收取能够有效增加住房的持有成本,减少住房投资者投资的收益所得,同时能够稳定地方财政收入。在亚洲国家的一些大城市房地产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一般在23%至54%,而我国目前占比还只有3%左右。国家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一份报告认为,当前房地产税的征收条件已经成熟,开征房地产税将明显增加投机房地产的成本,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投机。

  有专家认为,目前市场资金依然充裕,其在没有更好投资渠道的情况下仍会投资楼市,重庆等地区试行房产税将在心理层面影响部分购房者。同时,房产税的开征将改善地方政府的税收来源,有利于控制地价。国土部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年土地出让金达到了2.7万亿,相比2009年调控前有明显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