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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严查家电下乡骗补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0日 05:3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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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者5年内不享政策优惠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财政部、商务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将2011年作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年,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各种骗补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通知要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中标流通企业及销售网点的月抽查力度,每月抽查比例不得少于10%;财政部门对家电下乡补贴2台(含2台)及他人代领的要100%抽查。据悉,财政部、商务部近期将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

  通知称,对查实有骗补等行为的相关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及销售网点,将采取取消中标资格、投标资格以及扣缴保证金等多种方式予以严厉处罚,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实行全国通报,违规企业5年内不得享受国家有关政策优惠,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