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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确定对高档商品房征房产税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0日 13: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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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原则同意 具体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有望在一季度出台

  □据新华社重庆1月9日电

  记者9日从正在召开的重庆市“两会”上获悉,重庆市政府将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财税调节,并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重庆将完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今年新开工公租房1350万平方米,通过加强土地供应、税收约束等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结构合理、供求平衡、秩序规范。“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据悉,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新闻背景]

  重庆或对高价房征收1%房产税

  □晨报综合报道

  2010年6月8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接受包括法国费加罗报、法新社、英国泰晤士报、路透社、金融时报等30多家国外媒体采访团的集体采访时表示,重庆将对价格高于市场均价3倍的“高价房”收取1%的房产税。

  黄奇帆说,重庆现在实行的房产政策,是“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的思路。也就是说,重点将对高端住房比如别墅等,进行遏制。

  黄奇帆说,高端房就是指价格在重庆的平均房价3倍以上的房子,这些房子是一种享受性的需求,对这样的房子,重庆市政府拟收取1%的房产税。

  去年12月,重庆市政府出台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文件,准备征收高档住房房产税。重庆将从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土地市场的供应及监管,信贷和税收等多个与楼市密切相关的源头入手进行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