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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集团更改购金利丰部份代价为可兑换优先股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0日 1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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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1月10日消息,黄金集团(01031)将原来就收购金利丰集团向执董及行政总裁李月华发行本金额为42亿港元的可换股票据代价,更改为可兑换优先股。

  黄金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早前宣布,以120亿港元向执董及行政总裁李月华及其母亲马少芳收购金利丰集团,公司再宣布订立补充买卖协议条款,将原来向李月华发行本金额为42亿港元的可换股票据代价,更改为可兑换优先股。

  每股转换股份转换价为0.80港元,与可换股票据的转换价相同,占扩大股本53.77%,可悉数兑换为52.5亿股,占扩大后股本31.99%。

  黄金集团董事会认为,透过订立补充协议发行可兑换优先股而非可换股票据,可以令公司节省利息开支;倘可换股票据到期而并未兑换为合并股份,公司亦无须支付根据可换股票据的负债;且资本基础将于发行相关股份后即时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