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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薪酬规范如何不再左右为难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1日 01: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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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亮

  学者建言:把企业分为竞争和垄断型两类

  民进上海市委的一项研究显示,上海国企高管薪酬远远高于普通劳动者。2009年,上海部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平均薪酬是国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4.38倍,是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27.71倍。

  民进上海市委准备在今年上海“两会”上提交的一份提案披露了上述数据。该提案名为《关于规范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建议》(下称《建议》)。

  “这样的差距,在美国也许不算什么,但要是在日本,肯定会炸开了锅。”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系副教授李晓光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美国崇尚效率,董事长或总裁拿千万美元年薪的,比比皆是,只要为公司带来了巨大的价值增值就行。但在日本,哪怕创造了巨额价值,公众也难以接受过大的收入差距。

  “当然,美日的企业主要是私企,而中国的老百姓对收入差距有怨言,主要是针对国企。因为,国企高管的选拔,多半没有使用市场化手段,国企高管的收入,也很难有内部外部的监督。”李晓光说。

  “我国国企高管的薪酬确定之所以进退无据、左右为难,最主要的症结在于国企高管的‘资格确认’存在疑问。”《建议》的起草人、民进华东师范大学副主委、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杨蓉表示,应该按照所在行业的竞争程度,把国企分为竞争型和垄断型两类。对竞争型国企,其高管应该经过严格的市场筛选来产生。这样,市场竞争机制不仅能够找到高管薪酬的最合理标准,而且也能够让公众看清楚高管是否真正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是否对得起高薪。

  “垄断型国企的高管,特别是行政垄断的企业高管,应该恢复和确立政府官员的身份与待遇,其薪酬应该执行公务员标准,至少是接近公务员标准。”杨蓉认为,政府应该建设和完善专门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以加强对这部分高管的管理。

  对这二者不加区分的结果是,部分垄断型企业利用其垄断优势和政策优势,轻松赚取高额利润,“在这类企业里,高管的作用很难体现,其高薪自然受到质疑。”杨蓉表示。

  在高薪之外,职务消费是高管们饱受诟病的另一主因。据媒体报道,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在职期间日均挥霍公款超4万元;建设银行原行长张恩照,搞一次舞会便花掉115万元。“只要不出事,高管的职务消费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永远是一笔糊涂账。”杨蓉说。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书记贾福兴近日在和央企领导人员进行集体廉洁谈话时强调,央企领导人员不得违规自定薪酬福利,不得违规职务消费,职务消费的情况要向职工公开,透明运行。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只要能真的做到公开、透明,高薪也好,职务消费也好,自然能得到最严厉的监督,真正创造了价值的企业高管们,只要公平、公开、公正,即使拿着高薪也能得到公众的认可。”杨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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