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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需要制度给力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1日 06: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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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 尧

  “打工挣钱,天经地义!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你拖欠工资就没有良心,良心何在?!我希望今年不要再出现这个问题。”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年终工作会议上的“发飙”,这也是尹蔚民面对全国几十名厅局长的发问。

  近年来,农民工讨薪难已是不争事实。年关岁末,农民工讨薪更是政府和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

  获得劳动报酬是受宪法保护的最基本的生存的权利。在日益迈向法治与和谐的社会中,“讨薪”既是农民工及其家庭不可承受之重,也是整个社会的一种悲剧和痛楚。尹蔚民部长所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没良心”,不过是以最直白的方式,道出了一名公仆、一家企业、一个社会应该具有的良知底线和道德耻感。

  我国目前大约有1.5亿左右的农民工。他们背井离乡,从事着最苦最累的工作,为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他们在城市里所占有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更加遗憾的是,农民工讨薪的合法之路,要么总在“绕圈圈儿”,要么路途遥远、荆棘丛生。讨薪的农民工成了“孙子”,恶意欠薪的企业老板成了“大爷”。万般无奈之下,一些农民工不惜采取下跪、拜鬼神等或悲情或低贱的方式,来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可即便如此,仍不时有农民工因为讨薪而被肆意殴打甚至丧命的恶性事件发生。

  个体觉悟绝对没有制度可靠。面对屡遭诟病的欠薪顽疾,和屡屡发生的讨薪悲情,如果只局限于语言和道德层面的“发飙”,寄希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能良心发现,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要想让农民工薪酬支付驶入“快车道”,最大化地维护和尊重他们的合法权利,关键还得从政策制度上给力。必须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用工体系、加强行政监管与服务、强化执行力、增加企业违法成本,乃至将“恶意欠薪”入罪,否则,企业欠薪和农民工讨薪必将“年年岁岁花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