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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要坚持事后备案制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1日 11: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机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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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林 上海富晶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

  《机构投资》宁鹏 整理 从个人体会来说,在原有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基础上,一定要制定一个统一的投资基金法,私募和其他投资基金行为上也给予充分的空间。

  再就是公司制基金和合伙制基金,应该和现在的契约制基金有同等的地位和待遇,主要体现在税制上。现在的做法应该是说不统一,这会影响客户的选择,客户肯定会选低税形式,比如信托计划,因为信托计划现在实际上是免税的。

  对于私募,纳入整个法律调整范围是非常好的,只是要坚持事后备案制。

  但是,有些私募早就在工商局注册好了,已经合法了,如果又要证监会批,证监会再不批准,那会是什么情况?这是我们关心的。

  现在基金公司希望把几万亿养老金纳入基金管理,这是应该可以理解的的,关键是投什么。养老的钱买二级市场的股票,风险还是很大的。

  PE的基金可以买境外已上市的便宜的股票,这些股票可能比我们IPO之前的还要便宜。

  这是我一个长期的困惑,为什么我们的股票这么贵?为什么直接融资这一块不能放开?我们搞了十多年基金,回报还比较低。为什么?原因就是股票的价格太贵了,贵的原因是发行管制、发行量太少。

  我们要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多少算是提高?谁来落实?提不高要追究谁的责任?十多年来直接融资一直是3%、5%。老说要提高比例,实际从来没提高过。如果不提高到20%就别再提这个词了。每年证券市场上募个几千亿,银行贷款一年就搞十万亿,导致股票价格很高,使得广大投资者的财产性收益根本无法实现。

  如果我们放开了股票发行,个人觉得可以有力地支持结构调整,提高投资回报率。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的证券投资基金业就像惊涛骇浪中的小舟,老是遇到急流险滩,想安全也很难做到,这恐怕也是更加根本的投资大环境的问题,需要政治决策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