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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1日 13: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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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云 2011年1月10日,保监会与文化部在京联合举行“保险支持文化产业试点工作启动仪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三家保险公司成为首批试点。

  此前,两部门刚刚于2010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10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保险业支持和服务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通知》提出五个方面的措施,并确定11个险种和3家保险公司作为第一批文化产业保险试点,以有重点地推动文化产业保险市场发展。

  文化产业险种集中试点

  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要实现支柱性产业的目标,必须跨越式、突破式发展。2010年3月,文化部积极联合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保监会等九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与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一年来,文化部通过深化金融机构合作,扩大银行信贷支持规模,落实贷款贴息政策,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等多个方面的工作,逐项落实九部委文件精神。保险业对文化产业的支持,更是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层次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不可或缺的环节。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也将于2011年增设文化企业网上投保系统,研究开发文化产业保险业务的网络受理。

  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表示,起草制定《通知》,是在中宣部、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之后,保监会和文化部联合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保险支持文化产业试点工作,是保险监管部门与文化主管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有益尝试。保险业通过提供风险保障、推出便捷服务、发挥投融资功能,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对于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繁荣文化事业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知》指出,要开拓创新,大力开发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保险产品。保险机构要积极推进文化产业保险的创新发展,努力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和文化产业需要的保险产品,逐步建立文化产业保险市场运行机制和制度。在现有传统财产保险业务的基础上,保监会和文化部将共同组织开发、分批确定文化产业保险险种,并推进有关试点工作。《通知》确定演艺活动财产保险、艺术品综合保险、文化企业知识产权侵权保险等十一个险种为首批试点险种。确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试点经营。支持寿险公司积极开发为文化企业提供人才激励配套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产品。鼓励其他保险公司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和文化产业需要的保险产品,共同促进文化产业保险的创新发展。

  增加产业融资功能

  《通知》指出,要优化管理,提升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保险服务水平。保险机构要建立文化产业保险承保和理赔的便捷通道,建立文化产业保险风险数据库,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对于信誉好、风险低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适当降低费率。加快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服务创新,促进文化企业海外投融资业务发展。鼓励保险机构为文化企业制订一揽子保险计划,支持保险公司深入进行相关行业风险研究,协助文化企业制定风险管理措施。支持为文化产业保险市场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发展。

  《通知》指出,要改进服务,发挥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功能。在遵循市场原则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公司投资文化企业发行的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参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保险机构可与信贷、债券、信托、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相结合,为文化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信用保险业务,弥补现行信用担保体制在支持文化产业融资方面的不足。

  《通知》提出,要加强协调,建立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机制。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保险监管部门的合作,主动与当地保险机构进行沟通交流。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文化机构和企业,引导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入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和审计流程,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为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奠定良好制度基础。整合文化产业和保险资源,进一步完善“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研究开发文化产业保险业务的网络受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