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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规划期间地方金融国资可望纳入国资委监管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2日 12: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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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监管体制在“十二五”期间将有重要改革。按照国家国资委的设想,未来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地方金融资产、投融资业、文化类改制企业的资产也纳入地方国资委的监管范围。

  这一国资监管“全覆盖”的概念,在1月7日召开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被重点强调。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在会上提出,国资监管要拓宽范围,“逐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不留死角,不留遗漏,不出现重大失责”。

  目前的国资监管采用将金融和产业分类监管的模式,即由财政部监管金融类国家出资企业,国资委监管产业类国家出资企业。

  此外,国资委将支持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之间、地方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民营、外资企业之间相互持股、联合重组,从而实现国有资产跨区域配置。

  “国资监管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将国有企业打造成公众企业。”国家国资委主任王勇1月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甚至在条件成熟时,地方国有企业也可以控股中央企业。”

  据《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