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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房产税对低收入阶层只有正面效应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2日 16: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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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1月12日下午消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今日在杭州演讲中指出,房产税试点改革是国家制度建设层面的问题,它能促进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优化,使整个社会享受和谐,对低收入阶层只有正面效应。

  贾康在今日杭州举行的2011年金桥论坛上表示,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实行房产税对房地产业的长期发展,包括减少泡沫、健康发展有重要的正面效应。

  他同时提出,实行房产税是国家制度建设层面的问题,不能从房地产业单方面来考虑。“房产税对于中国的配套改革,包括增进必不可少的地方式体系成形,将做出制度建设的贡献,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他说。

  贾康认为,房产税的改革试点很重要的效果是它能促进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优化。“改革开放中,先富起来那部分的有承担能力,缴纳房产税能给国库多做贡献,而国库的钱转回来能加快改善低收入阶层,这种效应对大家都有好处,整个社会一起享受和谐。”

  针对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提出的双轨制,即30%-40%建设公租房,60%-70%建设商品房,贾康表示,这能使得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条件更快得到改善,对他们只有正面效应,没有任何新负担。

  对于一般的中产阶级包括工人阶级,他表示,政府应该表明态度,设立家庭人均标准,承诺标准以下不会有税收覆盖;而对于那些拥有高端或者增量房的消费者,税收标准也要在其可承受范围内,绝对不能让他们伤筋动骨。

  针对房产税的可操作性,贾康认为,在中国特色的改革过程中,只能通过部分城市先试先行的方式实行,他鼓励重庆或者上海等城市率先迈出改革步伐。“只有部分城市先行先试,接下来才能更加理性地改进和完善这个制度框架。”(徐雯 发自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