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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文库乱象 网络版权如何保护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2日 21: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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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卫炜报道

  在网络信息日趋丰富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在网上进行阅读与信息查询。与此同步兴起的网络文学也是带动了一个新兴产业的发展,优秀的网络写手很快为网友所知,成为了又一批被众人追捧的对象。而这些网络写手也可以通过与网站签约在固定网站写作,来获得不菲收益。

  不过既然这个世界存在盗版,那么不管在哪里都不能幸免。而且,相比现实中盗版书还需要花钱购买,网络上依靠复制粘贴就可以转移的文字,很显然更容易传播。并且由于网络资源本身所具有的广泛传播力,以及网友的自发性分享,再加上网络管理缺乏必要的规范及约束力,一些网站大打擦边球,使得这种传播变得难以抑制。

  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网页库——百度——目前收录中文网页已超过20亿。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上,百度独占7成。然而,相比它提供的各种其他服务来说,其百度文库所给予的服务,显然让诸多依靠网络版权经营的网站无法接受。

  针对盗版问题,在持续与百度交涉未果后,盛大文学选择与百度对簿公堂。2010年11月,盛大文学CEO侯小强连续在微博上发言,呼吁出版机构、作家等多方力量联合起来,发起对百度的联合诉讼,反对网络盗版侵权。

  据了解,盛大文学95%的作品都已“被分享”到百度文库中了,并且除去网络作品之外,许多出版单位出版的图书也被囊括在内在文库中进行分享。另有消息称,目前已有数百个出版机构和作者受到侵权。

  虽然如此,百度文库在网民中的声望却很高。网友CRY的说法,大概地描述出了大多数网民的心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坦承自己也曾向百度文库中上传过资料。“我知道这个可能有点打法律的擦边球,但是我觉得这符合网络精神——共享。我们经常能够看到这里或者那里有可供下载的资料,eMule、迅雷、BT,不管用哪个你搜索一下都能搜到想要的东西。而且我从百度文库中找到很多我平常想要却不可得的资料,这对于每个人都是好的。”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中国分会理事张起淮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包括百度、电驴在内的网络分享,虽然他们主张自己并未参与侵权盗版,但是作为平台本身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张起淮说,“无利不起早。不论是百度也好,其他网站也好,其虽然不直接通过文库分享盈利,但是他在这个过程中提升了自身知名度,也通过此提高了广告等收益,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在未与著作人沟通,使用著作人著作并且以此获取盈利的状况就构成了侵权行为,且百度本身为尽到审查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对此负责。”

  同时他也坦言,目前法律对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仍旧有所疏漏,这也是造成网络知识产权不明晰的主因。张起淮建议,立法机关对这种行为出台法律规范,百度等公司也应担负取证责任,承担审查义务,并且在著作权人提出要求赔偿的情况下,优先担负起赔偿责任。只有对其形成有利约束,才能实现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