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河北隆尧:建在麦田里的交通局办公楼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2日 21: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本报记者 李敏康报道

  在一片绿油油的麦田里,淡黄色的围墙显得格外醒目——这就是位于河北省隆尧县金隆路与柴荣大街交叉口西的隆尧县交通局综合楼项目所在地。而这一项目涉嫌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大片麦田被圈占

  2010年12月10日,记者在知情人的带领下来到隆尧县交通局新建项目地。记者在项目施工现场看到,在绿油油的麦田里,一大片农地被淡黄色的围墙分成三块。

  在林立的钢筋之间,几个工人正忙碌着。“中间这块最大的就是县交通局办公楼,大概有15亩,今年10月份动工,地基刚做完。”

  一位施工人员向记者介绍说:“东边那块就是县法院办公楼”。记者顺着施工人员手指的方向望去,一堆堆土压着青青的麦苗,看上去像是刚刚动工。

  对此,上述施工人员向记者解释道,东边那块停工了,这边也停了好几次了。对于停工的原因,施工人员表示,这片耕地原来是隆尧镇东河村的,因为征地款没到位,所以村民闹了好几次,无奈只有停工了。

  在记者与施工人员攀谈的时候,一位自称是东河村的老大爷走过来告诉记者:“多好的麦苗啊,就这样被毁了建办公楼,真是可惜!”

  审批手续悬疑

  随后记者来到隆尧县交通局查看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领导都不在,所以无法提供。

  在隆尧县发展改革局,张占群副局长告诉记者,交通局办公楼项目是2008年市里批的,具体审批内容已记不清了,记者提出查看审批文件,然而张副局长找寻无果,未能提供。

  随后,记者又来到隆尧县国土资源局。在国土局用地股提供的文件资料中,有一份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2010】4号)文件显示,2010年3月30日,该办公会议原则同意县交通局建设交通综合楼。会议纪要称,县交通局交通综合楼项目建设位于金隆路北侧道路红线向北110米,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西围墙向西90米,占地面积约9900平方米,约合14.84亩。

  当记者对上述项目供地提出质疑时,隆尧县国土局用地股一名工作人员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我们也是根据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供地的,县长都定了,我们能不供地吗?”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在交通局看来,办公综合楼的建设与上马似乎不存在任何违规问题,其原因就是各个部门为其下发了相关的审批手续。

  2010年5月20日,隆尧县发展改革局下发了关于隆尧县交通局新建交通综合楼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隆发改投【2010】35号)文件,文件显示:项目占地8100平方米,9层框架1栋及车库、食堂、门卫等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其中办公5888平方米,附属用房112平方米。投资概算为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市交通拨付专项资金450万元,自筹750万元。

  2010年7月1日,隆尧县人民政府关于隆尧县交通局新建交通综合楼划拨建设用地方案的批复政字【2010】60号:根据隆尧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2010】4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及城市规划部门规划设计条件,同意将位于金隆路与柴荣大街交叉口西100米路北地块面积9900平方米,折合14.85亩的国有土地划拨给隆尧县交通局新建综合楼,土地用途为交通综合用地。

  其实,在3月30日县长办公室会议召开一年前的2009年2月20日,中办、国办就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

  这个被称为史上最为严厉的关于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禁令明确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

  占用耕地违建办公楼

  事实上,该办公楼的违规之处还不止这些。2010年2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隆尧县2009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置换的批复,文件内容显示:同意转用、征收你县隆尧镇的西甫村集体农用地6.3036公顷、东河村集体农用地14.8087公顷(全部为耕地),具体建设项目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并将供地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隆尧县交通局交通综合楼占地正是上述文件中提及的东河村耕地。

  对此,本报将继续给予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