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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德旺亲督2亿善款直发十万农户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3日 01: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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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芳卿

  7个月之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董事长曹德旺终于可以放心了。昨日中国扶贫基金会在京宣布,去年5月曹德旺、曹晖“2亿元西南五省区市扶贫善款项目”基本执行完毕,经第三方机构评估,92150户受灾农户足额收到2000元的资助善款。

  项目评估负责人康晓光教授表示,评估团队经过3个月的工作,确认92150户受助农户全部收到2000元善款。在抽样评估的705户受资助农户中不符合条件的有6户,缺损率为0.85%,实现了捐赠人不符合条件率不超1%的要求。

  “基金会执行得很到位,所有受助人的名单上网可查。”当晚,曹德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此前,他曾表示,将2亿元发给9万多户农民,是个非常艰巨的工程。

  中国扶贫基金会通过了这场公信力的考试,但同时也要注意到,此次善款顺利发放与曹德旺亲自设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带来的压力不无关系。

  曹德旺捐款的同时对中国扶贫基金会提出要求:务必在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5省区市近10万户、每户2000元现金的发放,差错率须低于1%,否则对该基金会执行罚款。

  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认为,曹德旺的监督是项目成功的非常重要的原因。“我也希望以后的大量捐赠者都这样,你不光把钱给我们,也要监督我们怎么用。”

  曹德旺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项目执行期间,在成立独立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外,同时委托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委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所有项目执行情况全程通过新浪网专题网站公布。

  “实际上如果没有捐赠人的问责,难以操作。”曹德旺说。

  此外,对于此次合作,曹德旺还授权给中国扶贫基金会3%的执行经费。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何道峰透露,这些经费其实不够,评估报告显示有一部分费用其实转嫁到了地方政府。何道峰认为,此次成功也得益于项目合作模式——市场机制、公益机制、政府机制的合作,得益于政府、民间组织、捐赠方三方彼此间的优势互补。“三方合作模式将成为中国公益的主流模式,特别是在扶贫济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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