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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公司称将按规定赔偿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3日 04: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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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车自燃烧毁部分邮件”追踪

  本报讯(记者张艳)前晚,一辆邮政车在西四环主路行驶时突然自燃,车内部分邮件被烧毁。(本报昨日报道)北京市邮政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寻找失件人,并按规定赔偿。

  据北京市邮政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事发后,他们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对邮件进行处置。目前,未被火烧毁烧损的邮件将继续派送,受损邮件将积极寻找失件人。因邮件在交付时有信息录入,所以将会很快找到相关方。对于受损邮件的赔偿,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据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邮政法》,未保价给据邮件(收件人要签收的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内件短少,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保价给据邮件如丢失或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进行赔偿。因不可抗力等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信件及包裹的邮资一般在20元以内,这意味着没有保价的邮件,赔偿金额一般不会超过60元。

  中国快递协会相关人士对此表示,人们在寄递信件尤其是贵重物品时,要采取保留单据、主动保价等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