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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欠款过多 利达光电被责令整改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3日 06: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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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张珈

  因经营性关联欠款过多,以及部分财务核算与相关会计准则不相符等问题,利达光电(002189)日前被河南证监局责令整改。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河南证监局于2010年12月6日至12月9日对利达光电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现场专项检查。2011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关于对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利达光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营性关联欠款金额越来越大,影响上市公司资金流动性。截至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2010年6月 30日,关联方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经营性合计欠利达光电1799.95万元、3007.81万元、5279.46万元。两公司经营性欠款金额越来越大,影响了上市公司资金流转。证监局责令公司按合同约定加紧应收账款的催收,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其次,利达光电按完工百分比确认太阳聚能工程收入、成本,不符合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2010年6月,公司根据对南阳鑫众投资有限公司太阳聚能工程进度确认收入538万元,暂估结转成本600万元,不符收入成本确认条件,多确认收入538万元,成本600万元。

  此外,利达光电部分财务核算与相关会计准则不相符或公司披露会计政策不相符。例如,委托材料加工账务处理存在问题;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等核算与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符合;提货单未取得收货人的签字确认。

  据悉,利达光电委托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加工材料,公司在财务核算中分别做为销售、采购进行处理,未作为委托加工进行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公司确认收入的依据为提货单,而提货单上的提货人及审批人均为公司销售人员,编制提货单未取得客户的签收或验收证明。

  针对上述问题,河南证监局要求利达光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并于2011年2月7日前提交书面报告。

  利达光电表示,公司将积极查找问题根源,对上述问题作出详细说明,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规范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形成整改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