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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不兼容对手产品处百万以下罚款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5日 12: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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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记者 张黎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骂战和技术争端将被严格监管。昨日,工信部正式向外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要求互联网企业“不得诋毁对手”、“不得擅自不兼容对手产品”、“不得自行评价他人安全”。

  恶意诋毁对手将被罚款

  这个办法发布的背景是在去年底爆发的腾讯QQ和360安全软件之间的纷争。

  新规要求,互联网企业在处理争议时“不得损害用户合法权益,不得恶意诋毁竞争对手”;对他人产品或服务的安全、隐私保护、质量等存在异议的,“应提交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检测,不得自行组织测评并发布测评结果”;企业也不得擅自对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实施不兼容。

  此外,工信部的新规还对软件企业的推广方式做出规定,比如某款软件如果在安装时捆绑了其他软件,“应明确提示用户,并提供独立的卸载方式”。而软件企业常用的“弹窗大战”也将被规范,工信部要求,在用户关闭或退出窗口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再次弹出相同内容的窗口,干扰用户正常使用。

  新规还列举出包括恶意诋毁、不兼容等在内的五大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表示将对这些行为处以1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企业还将被责令停业整顿。

  行业反馈:

  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在工信部办法公布的同时,互联网协会昨日也公布了《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禁止强制捆绑、禁止软件排斥等内容,互联网协会表示,这份规范出台之前,已经征集了新浪、搜狐、腾讯、百度、360、金山、瑞星、暴风影音等多家公司的意见。对于种种监管新规,各公司纷纷表态:

  360公司:该办法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办法出台后,行业内不兼容、强制捆绑、静默升级等不规范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

  腾讯公司:这些办法将为守法经营的企业提供有效保护,也将真正保护广大用户的切身利益。

  金山网络:绝对不以各款安装在用户电脑、手机中的客户端视为“武器”,干扰其他企业提供的合法产品及服务的运行,绝对不以安全、清理等为名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