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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6日 11: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16日电 (记者任会斌)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偏大的问题,2011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将进一步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的举债规模。
2011年及今后的一个时期,内蒙古将继续采取措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特别是加快建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统计报告制度,以实现对融资平台公司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
内蒙古还将把政府性债务管理与财政赤字一起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范围,审计部门也将对地方政府举债搞建设、花“过头钱”的情况加大审计力度。
此外,内蒙古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自治区和各盟市也将定期对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和警戒水平进行风险评估,努力降低财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