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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电台电视台不得整体上市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7日 07: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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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吴保安近日表示,国家不允许电台电视台搞整体上市,其必须坚持事业体制和公益性质。

  吴保安是在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中就2010年广播影视工作情况和2011年广播影视工作规划回答记者提问时做出上述表示的。

  他称,要以电台电视台为重点,深化公益性事业改革。改革中,不允许搞跨地区整合,不允许搞整体上市,不允许按频道频率分类搞宣传经营两分开,不允许搞频道频率公司化、企业化经营。而对于电台电视台广告等经营性产业,则要以转企改制为重点,深化经营性产业改革。

  分析人士指出,尽管近来鼓励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企业上市,但由于广电媒体的公益属性更强,因此一直以来,对于电台电视台,都延续着“不允许整体上市”的政策。不过,通过制播分离,在遵循公益性要求的前提下,将鼓励更多娱乐和影视节目制作公司资产注入相关上市公司。

  资料显示,广电系统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多,既有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如歌华有线、天威视讯,也有纯粹的节目生产制作公司如华谊兄弟、华策影视,也有依托电视台广告收入的中视传媒、电广传媒等公司。(周婷)

  (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