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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7日 16: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晚报
非京籍人士下月可申请公租房
《北京市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将于2月1日实施。除了本市其他政策房的轮候家庭之外,工作稳定的大学生以及技术人才、引进人才等非京籍人士均将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昨天,市住建委主任隋振江列席市人大丰台代表团小组讨论时介绍,公租房的覆盖对象不仅限于有保障房资格的家庭,也包括一些外来人口。
轮候其他政策房可先申请公租房
隋振江介绍,2011年,将有1万套公租房配租入住,并新建和收购6万套公租房,约是2010年的3倍。
“将来对于符合条件的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和公租房的申请家庭,将主要通过公租房的形式解决住房问题。随着他们的收入不断增加,退出公租房后,购买符合资格的政策房或商品房。”隋振江表示。
对于公租房的租金,隋振江表示,正在研究制订中。
●解读
租金拟分三档
市住保办表示,公租房将首先根据成本、投入、折旧、维护费、运行费等,确定一个标准租金。然后根据申请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的不同家庭的收入情况,确定其租住公租房应该缴纳的实际租金。这三类家庭的公租房租金标准分成三档逐渐上升,但都会低于标准租金。
公租房首次覆盖外来人口
隋振江介绍,公租房的覆盖对象不仅限于有保障房资格的家庭,也包括一些外来人口。
比如亦庄园区的新就业职工,单身可以申请集体公寓,成家的可以申请青年公寓,已经开始在实施,都是精装修,拎包就可以入住。
隋振江透露,下一步安排的都是成套住房,两居和一居,家庭居住。申请者不仅包括在亦庄工作的北京户籍人员,也包括在亦庄有稳定工作的非京籍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引进人才。
●解读
新毕业大学生工作稳定可申请
记者从市住保办了解到,《北京市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即将于2月1日实施。同时,还将陆续出台8个配套文件。
《意见》中确定,公租房的保障人群主要是三类。一是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二是有稳定收入、稳定工作的新毕业大学生、新就业职工等。三是部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对于第二类人群,因为限价房和经适房都有要求,单身的申请者,年龄必须要在30岁以上,而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和新就业职工,会受限于这个条件,不能申请,而个人资产积累不足,还无法购买住房。这时公租房将提供一个过渡性的住房保障。
对于第三类公租房纳入外来务工人员,《意见》要求,申请公租房需要具有稳定工作和收入,至于工作时间的年限、收入多少,这由各区县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新闻链接
租赁房杜绝长租
此外,对于北京试点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房,隋振江表示不能通过长租变相出售。
去年,昌平区北七家镇、海淀唐家岭和北坞村等进行了试点,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
建租赁房的用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照规划建设,而且建成之后不得入市交易,不能出售或变相出售。
此前,在个别农村曾出现一些变相“小产权房”,即一次租30年或50年,用长租的方式变相出售。隋振江表示,北京对于用集体土地建设的租赁房,只能按季或按月收取租金,不得一次性收几年租金,杜绝以长租变相出售。
文/记者陈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