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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受让条件苛刻 疑似为百事中国度身定制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8日 02: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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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张娟娟 发自上海

  因中方股东不堪“被亏损”,百事在华合资公司国有股权近日屡遭抛售,另一股东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事中国)被业界视为最有可能的接盘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百事合资公司国有产权的受让条件几近苛刻,这些条件疑似专为百事中国度身定制。有律师认为,此行为不符合产权交易公平竞价的原则,有违规之嫌。

  受让条件苛刻

  近日,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轻)拟转让其拥有的北京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百事)15%股权,挂牌价7300万元。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公告,北京一轻与百事中国各持有北京百事50%股权,百事中国未放弃行使此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记者注意到,该产权受让条件几近苛刻。比如,要求意向受让方须自身直接从事碳酸饮料或非碳酸饮料生产经营,或由其100%直接控股的子公司直接从事碳酸饮料或非碳酸饮料生产经营;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且2009年度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

  “饮料行业的前8家基本符合这些条件,但这些企业竞拍的可能性不大,他们更热衷扩充产能。”东方艾格饮料行业分析师陈静说,排除上述企业,符合北京百事产权受让条件的就只有百事中国,因此它接盘的可能性最大。

  律师:有违规之嫌

  两个多月前,同样有着国资背景的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亦挂牌出让深圳百事5%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3380万元。深深宝公告称,截至挂牌结束日,共产生一个合格求购方。最终,百事中国以挂牌价4800万元受让上述股权。

  根据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268号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受让条件不得出现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设置如此高的门槛,不符合产权交易公平竞价的原则,有违规之嫌。”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詹朋朋指出。

  “被亏损”是阴谋还是阳谋?

  “百事在华20多家罐装厂,除上海百事和四川百事盈利状况稍好,大部分罐装厂常年亏损。”华融兴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汤浩说。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说,百事中国的罐装厂合资企业没有掌握浓缩液价格的话语权,浓缩液价格的高低对其盈利影响很大。

  针对北京一轻出让北京百事以及罐装厂“被亏损”一说,百事中国昨日(1月17日)向《每日经济新闻》发来声明,称“此次股权转让是中方股东正常的商业行为。鉴于正在公开竞标中,我们不便作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