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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限购令进一步在二三线城市展开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9日 14: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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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全国限购城市已近20个,省会城市成为重点出台对象

  【财新网】 (记者 徐明)房地产“限购令”正在二三线城市铺开,省会城市成为重点出台对象。目前全国限购城市已近20个,涵括国家统计局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统计面三成。

  1月18日,云南省昆明市推出房地产“限购令”,成为最新一个实施禁购的省会城市。

  当天召开的昆明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调控工作新闻通报会决定,从即日起,昆明户籍居民和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昆明主城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内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房、二手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各大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昆明市户籍居民,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此前,河南郑州市(1月5日)、山西太原市(1月11日)、湖北武汉市(1月15日)也先后出台了类似限购措施。

  而同期,陕西、山东房产主管官员已公开向媒体表示,将视情况“指导部分城市尽快出台在一定时限内限制个人购房套数的政策”,其中,济南和青岛最快将在本周就出台商品房限购政策。

  另据广西新闻网消息,南宁等地也有“即将出台房地产‘限购令’”的传言。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城市实施“限购令”,已涵括国家统计局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统计面三成。

  纵观此次出台“限购令”城市名单,其共性明显。一是均是在地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省会城市,二是在全国房地产市场中,主要处在二三线档位,当地房地产市场一向被视为泡沫轻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

  而在“限购令”向二三线城市铺开之时,不仅差别化房贷政策没有放松,且有多家银行日益严格,而且久议未决的房产税也正加快推出步伐。

  1月17日,国务院公告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尽管修改尚未涉及到极为敏感的“个人所有住房是否恢复征收房产税”的问题,也没有对免征范围、税率等关键性部分进行明确,但修法本身已经给市场传递出房产税动作加快的信息。

  1月18日,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温家宝在会上再次要求,要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增加市场有效供给,特别要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供给;加强对市场需求的分类调控,落实好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市场行为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