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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出新规约束万亿银信理财产品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0日 20: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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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旨在规范银信合作,监管当局料整体冲击不大

  【财新网】(记者 温秀)万亿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将受新规约束,不合规信托公司将受严惩。监管当局料整体冲击不大,新规旨在规范银信合作,倡导信托公司主动探索增强自主管理能力。

  这是银监会日前对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做出进一步规范的主要影响和背景所在。

  银监会日前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7号,简称《通知》),旨在对银行和信托公司理财合作业务做出进一步规范。

  新规的核心要求有三:一是要求商业银行在2011年按照每季度不低于25%的降幅制定具体转表计划,并严格执行;二是要求信托公司对银信合作信托贷款按照10.5%的比例计算风险资本;三是对信托公司2010年度分红做了限制性规定,即如果信托赔偿准备金低于银信合作不良信托贷款余额的150%或者低于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余额的2.5%,2010年度不得分红。

  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闵路浩表示,新规旨在规范银信合作的相关业务,而不会对所有的信托产品和业务画地为牢。

  闵路浩称,《通知》进一步提高了对银信合作业务的监管要求,对银信合作业务明确风险归属,旨在引导银信合作业务去信贷化、摈弃准银行业务,转向以投资为主的资产管理之路,借此鼓励信托公司转变经营方式,加强自主管理。

  他并称,这也是贯彻银监会提出的“成本对称”原则,对同类业务实施同类监管,从而避免监管套利的举措。

  银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自去年7月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0〕72号)以来,银信合作规模从2010年7月2.08万亿元下降到年末1.66万亿元,其发展节奏得以控制。目前,银信合作的融资类理财产品余额约为1.07万亿元,此次发布的《通知》将重点规范这部分产品。

  此前银信合作一度乱象丛生,令市场和监管当局都十分关注。接近监管当局的人士透露,去年不少所谓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实际上都是“商业银行自主操作的,资金和项目都是银行的,只是借道信托转了一圈”。其实质是在规模调控下变相绕规模满足客户需求的一种做法。信托公司可能在其中配置了一些其他产品,做成了拼盘式的投资理财计划,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产品和核心信托业务。

  有熟悉银信合作情况的知情人士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人和信托理财产品的投资人,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有很大的差异,前者的准入门槛往往只有几万元,而后者则需要上百万,所以两类投资人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是不同的。

  “一般投资人可能只看到收益率略高,却忽略了其中的风险,但作为监管当局,有义务关注中小投资人的风险。”前述人士解读称。

  有银行家对财新记者表示,由于商业银行的银信理财合作产品通常期限都不是很长,所以不少已经发布的产品在由表外转向表内之前,即将到期,所以商业银行的“转表压力”相对有限,但料新规将会对日后银信理财产品的发展产生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