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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监局警示房地产开发贷款等四大风险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1日 04: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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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高改芳

  上海银监局20日召开在沪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会议。该局局长阎庆民表示,沪上银行要注意四个风险点:一是贷款集中度风险。2010年全年上海地区新增贷款中64.1%是大额客户贷款。二是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12月末住房开发贷款关注类余额比4月份“新国十条”出台前增加近8亿元,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关注类余额也增加2亿元。三是部分区镇级平台公司贷款风险。四是流动性压力。存款增速放缓与贷款长期化趋势的矛盾有加剧趋势,全年新增中长期贷款占比已达 84%,而定期存款增量占比不到40%。

  阎庆民指出,今后规模扩张和吃利差的银行经营模式将受到挑战,“贷长贷大”的信贷结构需要调整优化。阎庆民表示,要重点强化房地产贷款的风险管控。结合融资平台清理,加强土地储备贷款管理。切实推行集团并表授信管理,严控大型房企集团贷款风险,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在建工程的五成。大额集中度风险评估应涵盖银行持有的房地产公司短期、中期票据以及其他形式的各类授信。密切跟踪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密切关注存在高价购地、跨业经营、过度扩张、负债率偏高等问题的高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状况。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着力抑制非理性的投机需求。加强对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的管理及其用途的跟踪监测。要规范银信合作等“影子银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