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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借贷占比逾5% 借贷资金存量超2.4万亿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1日 07: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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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20日披露的一份调查显示,当前中国民间借贷占借贷市场比重已超过5%。业内人士指出,堪称中小企业融资“晴雨表”的民间借贷利率已有所抬升,虽然有助缓解中小企业的流动性压力,但外部监管缺位,资金流向有待合理引导。

  新华社昨天报道称,央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20日在“中英非银行放贷人立法框架研讨会”上披露,研究局通过在2008年和2010年就民间借贷领域所做的两次调研发现,当前中国民间借贷资金存量超过2.4万亿元,占借贷市场比重达到5.6%。

  “对比两次调研结果可以发现,从绝对量上看,民间借贷资金量逐年增长,两年来,民间借贷存量资金增长28%。”张健华称。

  所谓民间借贷,简单来说,是指企业之间、个人之间、个人和企业之间发生的以生产性用途为主的资金拆借行为。据张健华介绍,根据研究局的调研,受信贷环境趋紧等因素影响,目前民间借贷利率水平有小幅提升,企业的民间借贷资金期限普遍不超过一年,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弥补自有资金不足,其中一部分属于为偿还银行到期贷款而发生的借贷行为。不排除一部分民间借贷资金用于炒股炒房。

  目前中国民间借贷多集中在江浙地区以及内蒙古、山西等省份。由于监管上的缺位,存在着一些资金由银行流向民间借贷市场的现象。

  “前段时间我在西部调研时发现,有的地方出现了个人通过房屋抵押从银行拆借出资金,再以几倍高的利率价格,贷款给用资企业。要命的是,这笔资金中间不止倒一次手。”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诉记者,在一些正规金融不发达的地区,目前存在着一些个人和企业先从银行获得贷款,进而再以民间借贷的方式向其他用资企业提供高利贷的行为。

  业内人士指出,在一些地方,一些民间借贷存在着非法吸储、暴力放贷等违法行为,中国亟须加快民间借贷在制度立法等方面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