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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1日 08: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银行须每季不低于25%的降幅将表外资产转表内
早报记者 杜琴庆
为确保银信合作表外转表内能按照既定要求在2011年底前完成,银监会新年伊始便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简称“《通知》”),对银行和信托公司理财合作业务(简称“银信合作业务”)作出进一步的细化规范,不仅为商业银行“表外转表内”设定进度表,更列出相应处罚措施。
所谓“表外转表内”,即要求银行把通过信托产品或其他理财产品等形式“曲线”发放的“隐形贷款”,全部列入资产负债表。根据银监会的要求,银行今年需按每季度不低于25%的降幅将表外资产转入表内,到年底前完成全部转入。
《通知》主要有三项内容。其中最受关注的便是,2010年8月银监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72号文件”)曾要求各商业银行在2011年底前要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全部转入表内,而此次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在2011年按照每季度不低于25%的降幅制定具体转表计划并严格执行。
上海一从事该类业务的交易员认为,就全行业而言,“按1.6万亿元算,一个季度差不多就得转进来4000亿元,看现在这形势,压力确实挺大的。”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转入表内将挤占信贷额度。
而显见的是,一片从紧的大背景下,银行额度本已吃紧。此前曾有报道引述消息人士透露,尽管尚没有公布全年信贷投放总额度,但央行对各家银行上报的2011年度信贷投放目标基本确定为比2010年下降10%。而且,由于今年年初银行放贷势头仍然较猛,目前监管层已经出台更为严格的额度控制措施。
不过,如果银行不转,则信托业将会受损。因为《通知》第二项重要内容就是,要求信托公司对银信合作信托贷款按照10.5%的比例计算风险资本。
不过具体影响还取决于具体的信托公司。某大型信托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就告诉早报记者,几天前包括其所在公司已收到这份文件,他相信此通知对信托业影响不大,为免受处罚,早在去年72号文下发后,各家信托公司一方面已在加紧银信合作业务的转表,另一方面,信托公司新增业务也在逐步推进转型,即引导银信合作业务去信贷化,转向以投资为主的资产管理之路。
《通知》的第三项重要内容则是,对信托公司2010年度分红做了限制性规定,即如果信托赔偿准备金低于银信合作不良信托贷款余额的150%或者低于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余额的2.5%,2010年度不得分红。
值得一提的是,银监会昨日新闻稿中称,自72号文发布以来,银信合作业务发展节奏得以有效控制,银信合作规模从2010年7月2.08万亿元下降到年末1.66万亿元,降幅达20.2%。
昨日另有报道称,财汇资讯数据显示,目前处于推介状态的房地产信托合计13只。而在去年发行最火的第三季度,此类信托产品一个月的发行量就超过3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