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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2日 07: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陈锴 文星明
电广传媒(000917)今日公告称,经公司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协商,自2011年1月1日起,公司将不再独家代理湖南广播电视台所属各媒体的广告业务。“断奶”之后,公司将更加专注于自身的主业——有线网络及创投业务的发展。
去年2月,电广传媒董事会与湖南广播电视台下属媒体继签《广告经营合作协议》,由电广传媒代理广电集团下属媒体(含湖南电视台卫星频道、经视频道、都市频道、金鹰纪实频道、娱乐频道、影视频道、金鹰卡通频道、广播电视报社)的广告经营,代理期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到期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代理期间,广告经营收入由电广传媒广告分公司统一收取,各媒体广告经营收入按广电集团85%、电广传媒15%的比例分配。
过去几年,代理湖南广电广告业务一直系电广传媒收入的主要来源。2008年,电广传媒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3.51亿元,而同期电广传媒代理湖南广电广告经营业务收入为20.39亿元;2009年1-9月,电广传媒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而电广传媒代理湖南广电广告经营业务收入为20.35亿元。在去年双方续约合作之时,电广传媒当时预计上述业务2010年不超过35亿元。
按照电广传媒今日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公司不再独家代理湖南广播电视台所属各媒体的广告业务。电广传媒称,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尚有待核实,具体数据将及时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对于此次“断奶”,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省内媒体的广告制作代理业务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上占比较大,但根据公司与湖南广播电视台的《广告经营合作协议》,电广传媒只能收取该项收入中的15%作为代理费,且扣除营业税金及营运费用后,对公司带来的利润贡献十分有限。从长远来看,选择在此时“断奶”,更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中信证券研究员皮舜认为,此次协议的中止,虽然对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会有所影响,但将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首先,将直接减少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独立运作;其次,公司未来的工作精力将更加集中于有线网络和创投业务的发展,作为资本密集型的业务板块,也更易发挥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作用;第三,公司的财务报表也将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公司董事长龙秋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的有线网络和创投两大业务均已取得较快发展,业已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到目前为止,电广传媒已整合了湖南省内96家地市县级有线网络,现在正在进行更深层次的整合;湖南的数字电视整转业务推进也很顺利,长株潭地区也已成为了全国首批“三网融合”试点城市群;公司将在充分挖掘湖南有线网络资源价值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跨区域的发展。公司的创投业务硕果累累,已有17家创投项目成功IPO或过会,子公司深圳达晨创投已成为创投领域的领跑者之一。此次广告独家代理业务的中止,是适应湖南广电改制的需要,更是公司做强有线网络和创投两大主业、提升公司竞争力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