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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更幸福”民心能感知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3日 02: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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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让百姓感受得到这个“更幸福”,就需要在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感受强烈的生活问题上有明显的改观、有实在的改变、有质与量的积累与提升。否则,就会陷入你说实施了一系列举措、我说没感觉到的无法对接的尴尬之中。

  当幸福指数、幸福感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北京显然在有意顺应这样的民意。在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增补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的表述。据称这是依据代表意见,为了突出共享发展成果这一理念而进行的增补。

  在地方的发展蓝图中,这一句话的增补不仅显示出它自身的分量,更使北京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提升了一个层次。我们也不难体会,在这增补背后既有最初不敢写进的顾虑,又有对民心民意的考量。

  幸福是多少人孜孜以求的梦想,又有多少人苦寻未得而空余惆怅。时代在发展,幸福的诉求也在与日俱增。是以,地方当政者往往只会慎重地表示要为了“幸福美好生活”之类的目标奋斗,而不敢轻易承诺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顾虑的正是,怕实现不了,开空头支票,反失信于民。在这个意义上说,北京的承诺,既令人敬佩,又让人捏了一把汗。要知道,做出承诺不易,兑现起来更难。

  这里我们不想陷入对“幸福”的形而上追问,它的丰富而多歧的内涵往往让人莫衷一是。我们只想就大众所能真切感知到的幸福,谈点百姓心里的真实感受。尽管从绝对意义上说,有房、有钱、有车、有闲暇等,并不一定意味着幸福,富人的幸福感未必有普通人的幸福感强烈。但从普通百姓的角度来说,要让生活更幸福,就必定有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生活质量指标。而从当政者的角度来看,让人民生活更幸福,也决不能是笼统的情感表达,同样是需要分解成实实在在的能够实现的指标。这正是“让人民生活更幸福”这八个字的分量所在。

  尽管“更幸福”并没有提供具体的指标量化依据,但要让百姓感受得到这个“更幸福”,就需要在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感受强烈的生活问题上有明显的改观、有实在的改变、有质与量的积累与提升。这是民众感到“更幸福”与政府实现“更幸福”之间的交集,是理念与实践的最大共识。否则,就会陷入你说实施了一系列举措、我说没感觉到的无法对接的尴尬之中。

  那么,哪些问题的解决能让百姓的幸福感受明显,能让百姓感知到政府的实际行动?

  从实际情况看,首推房价。房价高企,让中低收入者望房兴叹,没地方住,或住的质量很一般,就不会感到生活“更幸福”,而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等相关政策落实打折扣,百姓的幸福感也会打折扣。

  除了房价,还有物价。物价“飞”得让中低收入者心悸,中高收入者也感觉明显,这就直接影响了幸福感。没有对物价的平抑,没有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实在补贴,社会底层群体的生活“幸福感”就有被剥夺之虞。如果那些在肉摊前徘徊而去、在菜市场中专拣剩菜买的人也说生活比以前好、很幸福,这样的幸福感只会让公众心酸流泪。

  再有收入。收入增长速度若跑不过CPI,幸福感就会贬值。北京承诺扣除价格因素后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8%,这样的比例不低,但如果只注重这个平均值,就会忽视大多数“被平均”的群体。

  此外,还有教育,家长被“择校”挤压得生痛,同样没有“更幸福”之感。还有交通,每天不得不堵在路上消耗掉几个小时,心烦气躁的又哪有幸福可言?还有医疗,看个病不得不半夜起来排队,也同样幸福不起来。

  那么,“让人民生活更幸福”,就从这些百姓能够感受到的幸福生活因子开始吧,你努力了多少,百姓就会感知多少。

  相关报道见昨天06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陈家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