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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走到十字路口的高速公路收费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4日 09: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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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漫画/勾犇

  新华网北京1月24日专电(记者 舒静、金小茜)22日,200多辆货车在三峡坝区北岸码头排队候船,绵延千米。这些货车完全可以走一条更快捷的路——刚刚建好的三峡翻坝高速公路已开始收费运营,但司机们宁愿多花几个小时的时间,因为“高速公路收费高,平均每辆车要多支付500元”。

  另一则远比这夸张的新闻是,河南农民时建峰拿着两套假军车牌,开着大货车在八个月内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00多次,偷逃过路费368万元,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而据时建峰称,他这8个月只挣了20多万元。

  高速公路已成为不可回避的出行选择,而不合理的收费,却生生“卡”住了本应飞驰的车轮。备受诟病的高速路收费模式已经走到十字路口,亟须回视、反思,确定下一步的方向。

  时建峰被指偷逃的368万元过路费,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无疑是人们最大的疑问。按照收费系统出具的通行信息统计表计算,货车在长葛西收费站通行1172次,逃费343.37万元,平均每次约2930元;通行费之所以如此高,是因为货车超载,超载部分会按基本费率的5倍计算通行费。而据业内人士称,大货车超载150%上路是普遍现象,因为在目前的收费机制下,只有超载才能保证有微薄盈利。

  另外一些数字也说明了高昂过路费对物流业的挤压:目前我国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的18%、运输费用占GDP超过9%,分别高出发达国家80%和50%。那么,如此昂贵的“买路钱”,是公路维护运营必须付出的成本,还是更多地让部分人中饱私囊?

  政府还贷公路在收费年限届满或已还清贷款后,必须停止收费,对此我国公路法有明确规定。而在现实中,相当多还贷公路通过转让收费权等方式“摇身一变”,成为“经营性公路”,由此拥有了“收100年费也行”的肆无忌惮。

  2008年,审计署公布的《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银行贷款7100万元,在已用收费还清全部贷款后,违规继续收费14.5亿元,在地方政府重新核定的收费期内还将收费30亿元……类似违规仍不鲜见,根源在于法规的不完善以及程序的随意和不透明。

  此外,高速路收费还存在种种问题:违规增设收费站;收费标准、方式不合理;贷款、还贷、收费账目和去向等信息不公开,造成“腐败温床”;路政管理和收费部门人员冗杂,等等。

  重重乱象的背后,是法规的模糊和纵容、机制的缺失和不规范,更是发展方向的迷失——如果高速公路和铁路一味向着“更快、更长、更密”的方向飞奔,向着修路“致富”的思路运营,却让更多人“交不起费”“买不起票”,也就失去了发展的最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