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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QFII机构投资额度已达197.2亿美元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5日 01: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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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婷婷

  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官网上刊文指出,“十二五”时期,外汇管理要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扩大对外开放与防范风险、贸易投资便利化与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等关系,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外汇市场发展,完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稳步放宽跨境资本交易限制,健全跨境资金监测分析体系。

  外汇局指出,回顾“十一五”的外汇管理工作可以概括为,一是服务为先,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二是深化改革,进一步增强市场机制作用;三是防范风险,维护国家涉外经济金融安全。

  在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方面,自2006年起,经国务院同意,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以来,截至2010年12月,外汇局共批准88家QDII机构的境外投资额度共计683.61亿美元。QDII制度的实施有效拓宽了境内机构和个人的境外投资渠道,使之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和管理风险。

  同时,2002年开始实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也获得了较大发展。截至2010年12月,外汇局共批准97家QFII机构的投资额度共计197.2亿美元。

  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领域,目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划分的7大类共40项资本项目交易中,我国实施严格管制的主要是跨境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等,其他项目已实现一定程度可兑换,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明显提高。

  外汇局表示,“十二五”期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继续完善资本流入管理,有序拓宽资本流出渠道。加快放开市场主体需求强烈、风险相对较小的项目,对风险较大的衍生品交易等项目,视条件成熟程度适时逐步开放。

  对于社会广为关注的“热钱”,外汇局表示,“十二五”期间,将继续严厉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防范境外“热钱”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冲击。配合有关部门对“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开展持续高压的打击行动。

  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10月,外汇局共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9509起,累计处罚金额6.65亿元人民币。其中,成功破获275起地下钱庄案件和32起非法“网络炒汇”案件。

  2010年2月起,在部分省(市)组织开展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查处重点主体、重点渠道“热钱”的流入。此次专项行动共排查跨境交易347万笔,累计金额4400多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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