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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发展好我国的大企业集团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5日 07: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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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李 悦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大企业集团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脊梁。目前,国外企业集团发展趋势如何?怎样发展好我国的大企业集团?

  近年来,国外企业集团发展呈现一些新趋势。一是网络化。传统的企业集团靠资本、人事等结合,而企业网络则是靠信息通信网络联合。目前,虽然标准的企业网络尚未形成,但具有企业网络特点的混合型企业集团和分散型企业联合体已经出现。这种企业集团和联合体中没有核心层,集团中的每个企业都是独立的经营实体,统辖集团的中枢是信息交流和协调系统。二是金融资本化。工商企业与金融企业的联合与融合日益加深。三是国际化进一步发展。跨国公司正将触角伸向可能达到的任何地方。四是联合化。企业集团是企业联合的最高形态,而随着竞争的加剧,企业集团之间开始了新的“强强联合”——在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市场销售等方面进行联合。

  我国的企业集团大多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大型国有企业发展而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尚未彻底完成,又面临着国际企业集团发展新趋势带来的挑战,亟须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进一步推动政企分开,使企业集团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我国不少企业集团质量不高、“集而不团”,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企不分。在传统体制仍然产生影响的情况下,许多行政机构对企业发号施令,却不对决策后果负责。所有权的各项权能(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高层经理人员任命权等)被不同部门分割,实际上架空了所有权。而每个部门行使的那部分所有者权能由于与其他权能割裂,变成了各个部门自己的权能,服从于本部门的发展目标和利益。

  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组织形态,而科学的治理结构是公司制企业的重要特征和优势所在。因为公司制企业可以使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通过建立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和管理机构、监督机构,形成各自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协调和制衡的关系,实现决策体制和机制的科学化、民主化。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进行公司制改革,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运作。

  打破条块分割,促进企业集团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发展。企业集团跨地区发展,是在更大范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客观要求,也是发展规模经济的必要条件。企业集团跨部门发展,是适应现代市场竞争向全方位竞争发展的要求,更是推动生产要素在部门间合理流动、变部门资源优势为企业集团优势的需要,有利于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实现多元化经营,形成综合化功能,获得综合经济效益。企业集团跨所有制发展,把多种所有制经济的优势聚集到企业集团中,有利于形成新的生产经营优势,有利于各种经济成分互补互促、共同发展。

  理清发展思路,合理确定企业集团发展战略。首先,明确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根据自身特点和市场变化,明确一个时期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并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其次,确立正确的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应切实可行,不能过高,也不宜过低;同时,注意把量的扩张与质的提高有机结合起来。第三,把握发展的关键因素。企业集团发展除了要有资本优势,还要有市场、技术和人才等优势。企业集团要想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寻求发展机会和生存空间,就应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研究制约自身发展的关键因素和条件,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来创造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