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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价格调控目标基本实现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5日 07: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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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表示,2010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关于管理通胀预期等要求,管理预期、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取得成效。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全年CPI上升3.3%,基本实现了年初确定的预期调控目标。

  发展改革委表示,与此同时,去年下半年生活必需品价格较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去年12月份,全国鲜菜价格环比下降9.4%,降幅比上月加大7.5个百分点;其他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也出现了不同程度回落,食用植物油、猪肉、蛋、糖、液化石油气、衣着价格环比涨幅分别回落3.6个、1.7个、1.8个、2.0个、5.7个和1.1个百分点。

  针对7月份以来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较快上涨的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17个部门建立了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地也都建立了相应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开展了大量工作。

  根据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信息,为发展农业生产,夯实稳定物价基础,有关部门和地区支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海南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建设,增加北方大中城市蔬菜供应。预计全国秋冬种蔬菜面积同比增加800万亩、总产量达到3.37亿吨。

  另外,有关部门和地区完善储备制度,加强产销衔接,加大政策性储备粮油肉投放力度,控制化肥出口。有关地区组织产区与销区企业签订蔬菜产销衔接协议。各地积极落实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基本可以满足城镇居民10天左右的消费量。

  有关部门还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将2011年电煤重点合同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协调石化企业增加资源生产,组织进口;加大重要物资调运力度。

  同时,有关部门还出台降低流通成本,要求各地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降低一批药品价格;取消或降低了一批服务性收费;去年12月1日起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各地纷纷采取措施减免农贸市场摊位费,开设社区平价菜店。

  为群众发放临时补贴,保障群众生活。各地普遍提高了城乡低保、最低工资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了每人每月10-80元不等的价格临时补贴。

  综合新华社

  本报记者 周宇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