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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涨122元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6日 10: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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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春节前可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李可心

  深圳晚报记者李可心报道 企业退休人员有了好消息啦!我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2011年基本养老金,从2011年1月1日起,为201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普增122元。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增额为245元,目前市社保局正加班加点工作,预计春节前可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每名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企业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增加122元

  据介绍,按照国家、省两级文件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经深圳市政府决定,我市制定了2011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方案,从2011年1月1日起,对2010年12月31日前在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对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且2010年12月31日前已在我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22元;再按照每名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每1年增加5.5元(缴费年限未满1年的部分,每缴费1个月折算为1/12年,由此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四舍五入”后以元为单位计算)。

  正高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增加250元

  对高级职称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增发养老金,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250元,具有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但2010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过高级职称倾斜性调整且其累计加发额超过上述标准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达不到上述标准的,予以补齐。

  对在2011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80元;对在2011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90元。但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0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倾斜性调整额累计超过80元/月的,不再加发;达不到该标准的,予以补齐。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0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倾斜性调整额累计超过170元/月的,不再加发;达不到该标准的,予以补齐。

  2011年1月1日~2011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领取养老金的当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调整标准和以上规定的一致。

  我市今年7月

  不再调整养老保险待遇

  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仍达不到我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我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补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后,其社会医疗保险费也相应增加。上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所需款项,由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支付。 对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不具备在我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条件,但按《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调整按照广东省调整办法执行。我市2011年7月不再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