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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放广西区4.3亿元生活补贴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6日 14: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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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宁讯 (记者/李贤 实习生/覃菊)继日前发放的2.5亿多元的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后,我区429万多名群众再次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1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国家民政部和财政部下拨给我区4.3679亿元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发放方案正在与财政厅会商,春节前“温暖”将全部送到各地困难群众手中。

  据介绍,为进一步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国家决定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范围是: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以及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补贴标准是: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等每人180元。此次生活补贴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

  据悉,我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62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16万人,农村五保对象32万人,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1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