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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7日 03: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春节将至,雅戈尔集团的子公司发出了一份过年放假通知,其中规定职工若在春节假期前后请假要扣3倍工资。有员工把这份通知发到网上,立即被网民称作“史上最雷人放假通知”。事件发生后,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徐磊证实了通知系公司所发,目前已经撤销,并向员工道歉。
■网民发帖
披露雷人放假通知
1月18日,网友“徐大哥01”在宁波“东方论坛”发帖《过年请假工资按三倍扣,是否合法?》:“今天,公司发了封关于职员过年请假,除公司规定放假的七天外,其余请假时的工资按日工资三倍扣的邮件。想请问一下,这个是谁规定的,是否合法合理?!我是不知道有没有别的公司这样规定的,看了这个邮件,真是无语了!!”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徐大哥01”在帖子里还附上了邮件截图。
这封落款为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邮件正文如下:“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有关春节职员及职员以上请假做如下规定:1.今年春节销售、管理部门放假时间为元月31日至2月6日共7天,原则上任何人不得请假(包括年假)。2.如有非常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向部门经理申请,经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3.春节放假前5天(元月26日至元月30日)和春节上班后5天(2月7日至11日)休假的,每天按3倍扣发当月工资……”
短短一周,这份被网民称作“史上最雷人放假通知”的公司内部邮件在网上不胫而走,用百度搜索引擎搜索,相关网页达11万个。
网友“Lydia0104”质疑:“打工的一年到头都给他打拼着,到过年的时候请几天假还要这样对员工。”
搜狐网转载的一篇评论认为:这份通知明显违反了劳动法,也会引起员工的抵触情绪,对企业形象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实乃留人不留心的下下策。
■企业回应
针对中层以上员工
25日下午,记者来到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了解此事。公司执行董事长徐磊说,这份请假通知确实是公司所发,也是一时情急,现已经撤销通知,并向职员道歉。“我已经多次向职员道歉,并和大家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大家都能理解公司的初衷,毕竟企业是个共同体。”
据徐磊介绍,全公司一共有7000余名一线工人,但是“请假扣钱”的条文只是针对600多名中层以上职员发出的。“之所以发了这样一条规定,是因为我发现近几天请假的职员数量明显增多,甚至有人拿了工资连报告都不打就擅自离岗回家。他们都是企业管理层的骨干,管理层的骨干不在,这么多员工就群龙无首了。”
“知道员工有意见,我也深感后悔,再三向大家道歉。”徐磊说,1月21日他就在内部网站上贴出了道歉声明,撤销之前所做的规定,还给每个职员发了一封道歉信。对于已经在春假前5天内请假的60多名职员,并没有对他们作出任何处罚。
徐磊说:“现在回想起来,企业完全可以提出更人性化的解决方案,比如说增加奖金,结果是情急之下说了一些‘狠话’,给出的是不符合国家法规的方案。”
■现实困境
浙江企业用工紧张
在“史上最雷人放假通知”中,那条“雷倒网民”的放假条款只是写在放假通知前面的补充规定,而在针对全体员工的放假通知中,记者也看到了如下的鼓励性内容:“春节回家期间公司鼓励员工介绍一线工人进厂,被介绍人在公司工作满3个月后,介绍人可获介绍奖金150(生手)或300元(熟手)/人。”
这样的内容在浙江企业大大小小的招工广告里可谓屡见不鲜。订单多、人工少,近十年来,这一直是困扰浙江广大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问题。
■专家说法
扣减工资于事无补
宁波市劳动维权热线12333的工作人员接受咨询时表示,按照《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请事假的,企业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但不得扣减事假以外的工资。如果公司不按规定执行,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浙江省公共行政与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所长陈诗达研究员说:“‘放假扣钱’的做法不可取,企业需要科学的、人性化的人力资源管理,而不能搞强制压制,否则适得其反。”
陈诗达说,“让劳动者高兴回家过年符合中国人的心理习惯,至于他能不能高兴回来,不是一张通知能决定的,扣他工资于事无补。”目前,80后、90后员工正在逐渐成为企业的员工主体,除了工资收入外,他们更注重自己的权利诉求,企业也应该很好地关注。同时政府也要加快解决外来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让他们留得住、呆得下,体面就业,体面生活。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