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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抗击高房价 调控进一步加码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7日 14: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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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叶锋 魏宗凯

  “这一次出拳很重,很明显是不希望投资者再搅和楼市了!”面对26日出台的“国八条”,上海永庆房屋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史翎如此评价。

  当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八条政策措施。

  “国八条”对投资投机性购房、高房价的指向十分明确,既是一系列调控政策延续,又是进一步的“加码”。典型的是: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去年9月底的“国五条”曾强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3个多月后,首付在高位之上再提一成,力度罕见。

  实际上,一系列的楼市“组合拳”的成效已有体现,在热点城市尤为明显。比如,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2010年6月至9月,上海新建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均为负增长。

  “但总体上讲,房地产调控一系列措施的效果离预期还有距离。”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说。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去年1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4%,涨幅比11月份缩小1.3个百分点,但环比上涨0.3%。其中,部分二三线城市的楼市尤为活跃。

  尹伯成说,这一次政策再度出手的意图很明显,就是“最严格的调控”将继续下去;此外,在流动性不断收紧的情况下,对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抑制更是丝毫不会放松。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国八条”还对楼市调控中地方政府的责任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此外,“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不难发现,更多的调控信号正在释放:全国关注的高房价城市温州日前已明确,将“房价收入比”纳入领导干部的考绩中,并已出台具体考核办法。此外,“限购”令已推广至更多的二三线城市。

  (据新华社上海1月2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