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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材料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7日 23: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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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1月27日消息: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作为国家首批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重庆定于2011年1月28日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

  一、改革试点的必要性和意义。进行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是重庆完善住房调控体系的重要一环。近年来,重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实现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但是,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房价逐年上涨,尤其是高档住房领涨而拉动普通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构建由政府保障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城市住房供应“双轨制”,基本思路是:30—40%的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由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和安置房予以保障,60—70%的中高收入群体由市场提供的商品房解决,并对高端商品房和投机性购房采取相应的约束措施,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制度体系。一方面,规划从2010年起三年内建成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解决200万人住房困难,逐步实现对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持了楼市健康稳定。与此同时,积极探索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采用税收的手段,对高档住房消费和投机性购房进行约束,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形成房地产调控的组合拳,继续保持房产市场的健康稳定。

  重庆开展改革试点,还有利于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调节住房供给结构,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并能够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为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积累经验。

  重庆改革试点方案力求结合地方实际、体现重庆特色,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中央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的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并适时扩大征税范围,促进市民“住有所居”与楼市健康发展的良性互动,努力为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完善贡献一些经验。

  二、国际上对个人住房征税房产税的主要做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住房征收房产税,通行的做法:一是将房产税作为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工具,对个人住房在保有环节每年普遍征收,对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的住房给予减免税。二是收入归属地方政府,主要用于教育、卫生、消防、治安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支出。三是多以评估值为计税依据。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以某一时点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为基准,采取批量评估的方式确定应税房地产的计税价值,并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在一定年限内实施重估,如香港每年实施重估。四是大多实行比例税率。在多数国家和地区,地方政府都有权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具体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