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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英:推出房产税土地财政也应改革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8日 02: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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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英

  尽管沪渝版本的房产税去年一直在预热,有关方面三天两头像挤牙膏似的透露一些消息,媒体也持久热烈讨论,公众多多少少有心理准备。但27日晚突然宣布征税方案,28日起就开始征收,还是出乎不少人预料。再加上征税方案内容的诸多意外,总之,沪渝征收房产税的方式、方法,让人多少有些意外。

  在1月26日公布的 “国八条”中,只提了一句“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并没有透露住宅房产税即将开征的任何信息,而沪渝突然宣布开征,且宣布方案的时间安排在晚上8点钟,是谁也没有想到的。

  笔者始终认为,住宅房产税开征不外乎三种目的,即调节收入、抑制房价、增加税收。但在三部门答记者问中,只明确了征税目的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没有明确指出针对不合理房价,更没有明确指出为了增加政府税收。显而易见,即使不明确指出征税目的是为了增加税收,这个目的也不容否认。

  更让人意外的是,两地发布的是正式的实施方案,而不是发布草案征求公众意见。虽然说住宅房产税是由生产经营性房产税演化而来,而且,国务院规定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但是,房产是居民重要的财产,房产税的征收、使用与公众利益异常密切,如果征税方案事前能征求一下公众的意见,效果或许会更好。

  毫无疑问,住宅房产税的开征,需要一系列征税条件来支持,比如,土地数据库、房产数据库是征税的重要条件,是否完善?房产价值的评估由谁来完成、如何评估等问题,公众同样需要答案。

  从上海征税方案来看,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统计部门每年公布。也就是说,上海市实行的基本上是固定税率。但从公平的角度来说,房产税理应实行累进税率。

  据悉,重庆版房产税预计今年可以收2亿元。但按照上海房产税方案征收,又会为上海增加多少税收呢?显然,这也应该提前有预算,好让公众知道上海房产税能给保障房建设提供多少资金支持。

  此外,笔者还认为,住宅房产税的推出应该与土地财政的改革挂钩,不能让地方政府从房产税、拍地两头得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