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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8日 08: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月28日消息,据港媒报道,证监会刊发最新一期《双重保存简讯》指出,多宗上市申请的保荐人,未能察觉到上市文件草拟本,以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中出现的重大错漏。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证监会刊发最新一期《双重保存简讯》指出,多宗上市申请的保荐人,未能察觉到上市文件草拟本,以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中出现的重大错漏。例如其中一宗申请,载列于招股章程初稿的未出售物业单位估计资本值,错误计入已出售单位的价值,结果有关数额被夸大了约三倍之多。
在另一宗申请中,上市申请人声称早于六年前,已开始跟一家主要客户合作,但经监管当局查询后发现,该客户五年前才成立,约一年前才首次向申请人发出订单。
今期简讯亦提到一些因处理期限已过而失效,或者被自行撤回的申请个案中常见的披露缺失,这些个案往往未能妥善披露可能影响上市申请的重大基本事宜,令人质疑负责这些个案的保荐人有否察觉该等事宜,或有否在提交申请前适当地评估这些事情可能带来的影响。
促保荐人尽职审查
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表示,保荐人应通过尽职审查,识别所有可能影响上市申请的重大基本事宜,并在提交申请前妥善处理。即使上市申请因处理期限已过而失效或被撤回,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提供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可构成罪行,保荐人亦可能遭受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