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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报道]上海房产税只收增量房 人均60平方米起征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8日 08: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文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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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华财经(编辑整理 李伶晓)--据第一财经日报1月28日报道,紧接着楼市“国八条”,沪渝两地房产税征收方案昨天终于揭开面纱,并将从今天开始实施。去年初以来楼市面临的最大不确定性总算尘埃落定。

  根据昨晚上海出台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增量、人均60平方米、0.6%、0.4%成为勾勒沪版房产税的几大关键要素。

  人均60平方米以上起征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包括两类,一类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第二类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与此前传闻的免征条件类似,《暂行办法》规定,上海市居民家庭新购且属于该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免征。

  而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新房交易单价计算的总价之70%,按0.6%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不过,如果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上海住宅均价达22261元/平方米。按照这一数据,今年符合征税条件的新购房单价高于4.4万元就要按0.6%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不过这并非官方统计数据。

  《暂行办法》规定,房产税自购房者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下个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除了人均60平方米以下可以免征外,沪版房产税还规定了另外几种免征方案。比如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经征收的房产税可以退还。这是考虑到居民改善性购房需求。

  同时,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符合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以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其在上海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而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待持有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以退还。

  由于《暂行办法》规定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也就意味着,虽然尚未过户,但已经完成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购房者,并不在此次征收房产税的范围内。

  下一年度按什么价格纳税?

  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此次公布的税率比之前他们预期的0.8%要低一点,这也表明上海版本的房产税是逐步推进的,接受程度会更高。而且方案对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考虑得比较多,保护了老百姓的广泛利益。

  不过,陈晟表示,上海房产税目前的操作方法是简便型的,不是按照房子的评估值而是按照市场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但到了下一年度如何缴纳房产税,按照什么价格来缴纳,就成了一个相对的技术性难题,需要依赖技术手段的完善。

  陈晟还认为,上海房产税的收入很难估算。理论上来讲,如果没有新增,或者新增都在免征范围内,那收入就是零。

  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就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房地产成为个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要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

  在试点开始后,上述三部门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国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在统筹考虑对基本需求居住面积免税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

  刚刚出台了“国八条”,房产税就应声落地。陈晟解释称,先出“国八条”是因为房产税对抑制房价的作用不能过高希望,但是房价上涨是存在压力的,所以首先明确“国八条”。“否则大家看到房产税出来后,可能对市场会有一定的反向作用。所以"国八条"和房产税的顺序也是很有意思的。”陈晟表示。

  由于房产税为地方税,试点征收的收入属地方财政收入。上海方面也表示,对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