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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出新规 禁止滥发信用卡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8日 15: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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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出新规 禁止滥发信用卡

  禁止不当营销行为 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费

  本报讯(记者 张焱)银监会昨天发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针对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做出明确规范。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目前信用卡总量已达到2.1亿张,全年信用卡交易量达5.1万亿元。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少数商业银行出现了信用卡业务违规操作甚至“乱营销、乱发卡、乱签商户”的现象,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了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

  为此,新的《办法》从管控风险角度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进行规范,涵盖了受理信用卡申请、持卡交易、信用卡收单直至信用卡贷款收回的信贷活动全过程,以及商业银行与持卡人、特约商户、各类信用卡业务服务机构开展业务的经营行为。

  在市场准入方面,对相关机构开办发卡或收单业务、设立信用卡中心等专营机构、市场退出等事项实施“审批制”;对新增信用卡产品种类、增加信用卡功能、增设受理渠道等实施“报告制”。

  新《办法》禁止信用卡不当营销行为,强调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禁止对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卡,附属卡除外。对银行持卡人偿还能力下降的情况提出新规,允许银行与还款遇阻的持卡人平等协商,共同设计还款协议,但禁止不当“催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