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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率先实施用水总量控制 突破红线将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30日 09: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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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定,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对于在全国率先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的山东水利而言,这一消息让人倍感鼓舞振奋。

  1月17日,负责《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起草工作的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高希星告诉记者,山东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其核心“一控双促”,即控制用水总量,以此为抓手促进用水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与中央精神完全一致。

  山东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不到全国人均的1/6,水利不仅是农业命脉,更已经成为制约山东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远虑近忧”。经在淄博、临沂、菏泽三市试点,去年10月,山东以省政府令形式发布了我国第一部有关用水总量控制的地方政府规章《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施用水总量控制。此前省水利厅还修订完善了农作物灌溉定额和重点工业行业产品用水定额,并对全省17市今后五年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进行了划定并下发。

  记者了解到,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被确定写入,同时明确水资源管理要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山东水资源新政同时提出,建立取水许可区域限批制度,对突破区域可用水量控制“红线”的地方行政首长进行问责等。

  去年底,省政府与水利部在北京签署了《现代水利示范省建设合作备忘录》,通过省部共建,致力于改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以此引导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布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