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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30日 17: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新网
中信证券分析人士认为,目前仍然缺乏有足够公信力的评估机构提供房产评估值;房产税征收一般伴随着个人财产申报
【财新网】(记者 霍侃) 自1月28日起,上海、重庆两市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中信证券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来看,房产税对居民的税收负担并不重,改善性需求也可以满足,但未来不动产税征收面临的房产评估、存量房征收和财产申报等困难不容忽视。
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暂行办法都指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目前暂为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待条件成熟时参照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
中信证券房地产行业分析师陈聪在1月28日发布的研究报告中指出,直接以交易价格而不是评估值征收,是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解决了房产评估难题,但以交易价格征收,在房价上涨初期会刺激居民尽早买房,而不是限制购买行为。
解决房产评估难题,问题不是缺乏评估机构,而是如何使得评估值客观公正,让所有被征收对象都心悦诚服地接受,“我认为目前仍然缺乏如此有公信力的评估机构。”陈聪说。
在前期讨论阶段,房产税征收对象到底是包括存量房在内的所有个人住房,还是仅针对增量住房,是热议焦点之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此前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说,现在交易上市的房子毕竟是少数,大多数是存量房,其中包括政府和企业分房、房改房等,比较分散,“恐怕没有一个部门掌握全部的住房信息,首要的前提条件不具备。”
上海房产税试点中,对存量房是100%豁免,仅对部分新购住房征税;重庆将个人独栋商品住宅的存量和增量房全部纳入征税对象,其余个人住房仅对部分增量房征税。
陈聪认为,100%豁免存量是最简单的方法,但可能会刺激其他没有出台房产税新政的一线居民城市加紧购房,尽管政府同时出台了限购令一并打击,但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加剧市场的扭曲。
此外,房产税的征收难度和成本也比较高。陈聪指出,从国际经验看,一般都是个人财产申报极其透明的发达国家和地区才会出台不动产税,房产税征收伴随着财产申报,目前的试点在具体操作细节上仍然存在问题,当然可以采取限制过户的手段强制征管,但是对于累积多年未缴纳房产税的房屋,是否最终有足够严厉的政策处罚尚不明朗。
对于未按期申报缴纳房产税者,上海的试点方案指出,将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重庆试点方案则指出,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