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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31日 07: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综合报道 新世纪以来中央指导“三农”工作的第8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日前发布。文件提出,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据测算,未来10年水利总投资将达到4万亿元。
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是今年一号文件“含金量”最大的一项政策。据初步测算,如果该政策能落实,按上一年土地出让收益的总额,可落实600亿至800亿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细化、实化有关的实施方案,同时各有关省(区、市)也在制定有关的实施方案和细则。
文件指出,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抗旱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包括大江大河支流、独流入海河流和内陆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全国年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降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基本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文件强调要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积极推进水价改革等措施,将对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带来实质性利好。包括葛洲坝、粤水电等水利工程建设公司;浙富股份、东方电气等水电设备生产公司;洪城水业、首创股份、重庆水务等污水处理以及供水企业将受益于今后几年水利建设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