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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回应廉租房被瓜分:有私车未必不能申请廉租房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31日 07: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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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鹤庆县今年年初配租607套廉租房,被教育、卫生、计生三系统职工‘瓜分’,配租对象中竟有卫生院院长、小学校长等‘实权派’,有的还有私家车……”

  近日,有关云南鹤庆607套廉租房被“瓜分”的消息引发网民普遍关注:“这些‘实权派’也属于低收入群体?”“他们是如何通过层层把关、上报申请材料并获得廉租资格的?”“这次廉租房分配有无暗箱操作?”针对网民的质疑,云南省鹤庆县有关部门接受了“中国网事”记者的采访。

  “配租三系统完全依上级政策执行”

  【质疑】网民质疑此次廉租房的配租全程不透明,特别是为何这607套廉租房大都被教育、卫生、计生三系统职工“瓜分”?

  【核实】“中国网事”记者从云南省鹤庆县规划建设局了解到,该县2008年和2009年分别建成118套和180套两批廉租房,此次建在该县云鹤镇西片区94446平方米的1860套廉租房将在2011年内全部完工,其中607套将于近期交房,已作为该县第三批廉租房进行分配,基本分配给了该县的教育、卫生、计生三系统职工。

  【回应】鹤庆县规划建设局局长赵海清说,第一、二批廉租房全部分配给县城300户最低收入家庭,目前已有298户入住,2户主动放弃,县城已基本实现最低收入家庭的应保尽保。而第三批607套廉租房分配给教育、卫生、计生系统完全是根据上级政策执行的。

  赵海清指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说,该意见明确规定,城镇廉租住房分为4个层面:一是城市低收入人群廉租住房;二是实行政企共建的企业困难职工廉租住房;三是乡镇中心学校教师周转房;四是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职工周转房。据此,我们在已解决城市最低收入群体入住廉租住房后,现逐步解决教育、卫生、计生等系统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校长、院长申领廉租房确有其事”

  【质疑】在公示的607户名单中,有医院院长、学校校长、主治医生,有的申请人还拥有私家车。网友“大理路人甲”发帖说:“热烈‘祝贺’黄坪镇卫生院院长、松桂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内科主治医师等荣获鹤庆县廉租房大红包”;网友“dayan_he”说:“经济适用房你们拿走就算了,怎么连没产权的廉租房也不放过?”

  网民普遍质疑:这些人不属于低收入群体,怎可能住房困难?他们一旦占用廉租房资源,那些真正的低收入群众便会失去入住廉租房的机会。

  【回应】赵海清承认,在607户暂定的分配名单中,确实有一部分人是小学校长、医院院长、主治医生,家庭拥有私家车的情况也确实存在。

  赵海清说,抛开领导职务,这些校长也是教师,院长也是医生,他们都在山区工作,家庭住房确实困难,他们有套廉租房会方便子女在县城读书。虽然他们个人月收入有的在2000元以上,但他们的妻子大多是农民,家庭人均收入并不高,完全符合申报条件。

  赵海清认为,不能因为他们是校长、院长就不允许他们报名,就不给他们机会。另外,现在拥有私家车是很正常的事情,几千元、一两万元就能买辆车,并不是所有拥有私家车的家庭经济条件好、住房条件都好。

  “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展开调查”

  【质疑】公示名单中有人不在低收入、住房困难行列,他们是如何通过层层把关,上报申请材料并获得廉租资格的?廉租房分配如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wangyinuo110”等网友认为,鹤庆的例子是否属于变相福利分房当由有关部门依法认定,但它传递了一个信号:廉租房有可能被利用,成为变相的福利房。希望有关部门把违规申领的房子重新划给真正需要它的人。

  【核实】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鹤庆县规划建设局已经接到举报信,反映个别申请人员拥有住房,不符合分配条件。赵海清表示,将尽快调查清楚群众反映的情况,如果确定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资格。

  【回应】鹤庆县常务副县长彭晓源说,这次配租程序是:首先由教育、卫生、计生系统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审核表,提供相应材料。申请对象必须同时满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三个条件。经教育、卫生、计生系统成立的廉租住房入住资格初审小组初审后张榜公布,无异议再报县廉租住房领导组办公室审核。

  彭晓源说,下一步的分配将完全公开透明,审核符合入住条件的,将在鹤庆县电视台和网络上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新华社昆明1月30日电